有七事以待新至比丘。一者来至即当问消息。二者当为次座上下。三者当给与房室。四者当给卧具被枕。五者当给与灯火。六者当语比丘僧教令。七者当语国土习俗。
教人市买有五事。一者当教莫与人诤。二者当教买净者。三者莫使侵人。四者不得走促人五者当护人意。
买肉有五事。一者设见肉完。未断不应便买。二者人已断余乃应买。三者设见肉少不得尽买。四者若肉少不得妄增钱取。五者设肉已尽。不得言当多买。
教人汲水有五事。一者当使先净澡器。二者当使着屏处。三者当覆上令净。四者不得持腻汁污。五者若人有污不得复用。
教人破薪有五事。一者莫当道。二者先视斧柄令坚。三者不得使破有青草薪。四者不得妄破塔材。五者积着燥处。
教人择米有五事。一者当自量视多少。二者不得有草。三者择去鼠屎。四者不得令有穬。五者向净地。教人洮米有五事。一者当用坚器。二者用净水。三者五易水令净。四者内着屏处。五者覆上令密。
澡釜有五事。一者不得持汁大冲釜底。二者当使盖器受污水出弃之。三者当添满水。四者净澡木盖覆上。五者日暮覆上看令坚。燃窖有五事。一者燃火不得横薪。二者不得燃生薪。三者不得燃釜倒逆薪。四者不得自以口吹火燃。五者不得持热汤浇火灭。
教人炊米有五事。一者当教待气出而庄之。二者随气上米稍稍炊之。三者安正甑不得令气泄。四者着米甑中随覆之。五者已熟下之。亦当覆上莫使露也。
择菜有五事。一者当去根。二者当令等。三者不得令青黄合。四者当使澡净。五者皆当令向火知之乃得布用。
作羹有五事。一者当教如次内物。二者当令熟。三者令味调适。四者当自视令净洁。五者已熟当去下火覆之。
教人澡案一切食具有五事。一者皆当三易水使净。二者拭使净。三者布案使相去二尺。四者皆当案正下橙令坚。五者不得令污比丘僧衣。
揵椎有五事。一者常会时。二者旦食时。三者昼饭时。四者暮投槃时。五者一切无常。
复有七法。一者县官。二者大火。三者大水。四者盗贼。五者会沙弥。六者会优婆塞。七者呼私儿。
当复知十二时揵椎。常会时先从小起稍至大大下击二十。稍小二十一下。小小十下复大三下。旦食大下八。昼食一通。投槃亦一通。会沙弥三下优婆塞三下无常者随视时。县官水火盗贼亦随时。呼私儿一下。持一通至比丘揵椎无后音有百六十事钵泥僧会。摩波利所当行。钵泥僧会时。有五事。一者当礼佛。二者当礼僧。三者随次坐。四者不得大踞床有声。五者遗上座处。
复有五事。一者不得诤坐上下。二者当恭敬上座。三者当随众法令。四者若摩波利次直日若使作即当如法受。五者已毕。
起坐当过白和上阿阇梨已。受直日有五事。一者当先受户钥。二者当数铜佛像。三者当数铜香炉。四者当数铜灯。五者当正坐席自承比。
扫塔上有五事。一者不得着履上。二者不得背佛扫塔。三者不得取上墡土持下弃。四者当下佛像上故花。五者当且过澡手自持净巾还。拭佛像复有五事。一者当坚持。二者常拭令净。三者不得以手摩近面目罗手指。四者当自出钱买花。五者当布与人令散佛上。
扫塔下有五事。一者当先洒地。二者当使调。三者当待燥。四者不得逆扫。五者不得逆风扫。
扫除又有五事。一者不得去墡土。二者当自手拾草。三者当取中土转着下处。四者不得令四角扫处有迹。五者扫塔前六步使净。设大比丘僧会时。扫除讲堂中有七事。一者当早起行视门户开未。二者当捡空灯当摒之。三者当扫拭佛像去前宿花。四者当烧香着佛前。五者当作大灯火着堂中央。却正比丘僧坐席。六者僧比丘事毕去徐当洒地。七者当更净扫地。
有五事洒地。一者当却行。二者当轻手。三者当令遍。四者当待燥。五者不得溅人衣。扫塔地有五事。一者不得背佛。二者不得不掉手污人足。三者不得扫去墡土。四者当自手除出弃之。五者不得当人道。亦莫弃水中及圊中。
捡灯有五事。一者不得灭中炷。二者当泻中余膏作大灯燃着佛前。三者当取空灯内着常处。四者不得妄破碎。五者若亡物皆当应买偿着常处。
烧香着佛前有三事。一者易中故火。二者当自出香。三者当布与人。整顿比丘僧床席有三事。一者当安隐视床足使坚。二者当下意扫拭令净。三者拂拭席当使遍。不得令污比丘僧衣。
具香炉有三事。一者当先除去故火。拾取中香聚一面。二者当拭令净乃着火。还取故香着中。三者着火不得大炽火不得少令灰火疾灭冥。燃灯有五事。一者当持净巾拭中外令净。二者当作净炷。三者当自作麻油。四者着膏不得令满。亦不得令少。五者当护令坚。莫悬妨人道污人。是直日法。如上行之得福。右六十事直日所行。
摩摩德有十五德。一者用佛故。二者用法故。三者用比丘僧故。四者用和上阿阇梨故。五者用我弃家作沙门故。六者用作主人耐忍四远故。七者当待四远故。八者众中人有过。不得于前言当擅罚之。九者众中一人有过。众人欲罚。当下座请之。不得独匿。十者当有德。十一者当能致檀越。十二者四远比丘来衣。被破坏当为乞丐补纳之。十三者饭食一切当共用。十四者占视病瘦当等。十五者闻外有病比丘。当往看视之。
复有六事。一者不得招提僧物着塔物。二者不得持招提僧物着比丘物。三者不得塔物着招提僧物。四者不得塔物着比丘僧物。五者不得持比丘僧物着塔物。六者不得持比丘僧物着招提僧物。
复有三事。一者一切从如毛发。至无数不得有匿。二者从沙弥上至日。若有疾病衣被坏。当买与易。不得持作恩惠求名闻。皆当使作平等。三者一切塔有物。若招提僧所有物。不得行来出入。如此辈不得先受彼福。能护是事者。可为摩摩德。
复有四事。一者从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。当与比丘僧共对计具视凡疏白。如是已计众人皆知要。当所余视皆现在分明。二者槃泥僧从十五日至十五日。若摩波利若僧。共计视疏念非常。是为四行。三者若比丘欲到彼面。设宿从问三法事等。问塔若佛像若僧数杂物。若比丘僧。若日名檀越姓字一切所问。皆当报语使得具知。四者若国尊长者寺主檀越。持物多少来。即白僧令知。具闻如是四事贤者所值已不惜。是为摩摩德功效。自净得度世道。
直岁有十德。一者为三法尽力。二者若有比丘从远方来当逆安隐。三者当给与床席若灯火三日至七日。四者设房皆满。当自避持处与之。五者当数往问讯占视。六者当为说国土习俗。七者当忧所不具足。八者若中有共诤者。不得有所助。常当和解令安隐。九者若宿与不相便安。不得于众中呵骂。亦不得呼人使共作某令主不可。十者不得与摩波利共诤求长短。数于众中若行说之。亦不得取三法中所有物持行作恩惠。如法行者可作直岁。万物何因缘生。
有五事。一者四时五行。二者种性。三者自然。四者施与。五者功德。直岁以是五事。会当得佛。
都摩波利揵椎有五事。一者当会。二者常会读经。三者布萨。四者会僧饭。五者一切非常。复有五事。一者挝揵椎时当先视早晚。二者常当报上座。三者当复待檀越视般泥僧具未。四者当可众人意。五者当次僧坐处。不得数起僧。
复有五事。一者不得正对僧坐。二者不得先自檀罚人。三者语但顺人意。四者白事不得增减人语。五者若有所分皆当调等。
复有五事。一者若僧中不如法者。不应便自于众中呵骂。二者不得违僧正令。三者不得数舍僧出妄行。四者事毕当从僧悔。若语言不可分布不等乞除罪。五者白彼已不得先出去。
复有五事。一者朝暮当行视病瘦。二者当日行问讯上座诸大人。三者当时往至檀越家劳问。四者若有远许比丘来当安隐之。五者若同学中有命尽。当占视远送之。是都摩波利二十五德。
从是五德。一者后世在所从生。若有被病着床。当有自然持神药往瞻视护汝。二者后世若在厄难处无所闻知。当有自然呼者。三者后世若在无谷水浆之处。当有自然持香甘美食往与之。四者后世若在不安隐处地饥渴。当有自然持甘露与之。五者已受是福。后世会当得道神足。
当会揵椎。当先从小起。大下三十。次下二十。次下十。小小下五。如是至三。后大下三。会沙门时。便大下四十。次下三十。次下二十。次下十。小小下五。上三通。后三大下。若布萨时。先小小下七。大下五十。次四十。次三十。次二十。次小小下十。亦三通。大下三。僧饭时。先大下四。疏直下二十。次下十。小小下亦十。次下五。后再通。先数随时。趣三通当视因缘。非常时无数。先急后缓或时先缓后急。是都摩波利揵椎法。当会有五事。一者闻揵椎声。即当着袈裟出户如法。二者于讲堂户外当止住正袈裟脱帽乃入。三者有佛像者当头面着地作礼却礼僧。四者当随次向上座。五者当遗上座处。上座随坐踞随踞。
踞坐有五事。一者不得交足。二者不得双前两足。三者不得却踞两手掉捎两足。四者不得支柱一足申一足。五者不得上下足。
正坐有五事。一者不得倚壁。二者不得以两手前据。三者不得以肘据床。四者不得伏卧以两手捧头。五者不得以手指拄颊。
复有五事。一者不得倚左右人肩。二者不得妄起至上座前边坐三者不得妄咄叱摩波利若下坐。四者不得解袈裟着上座舍出。五者不得坐自摇使床有声。
复有五事。一者欲出当先正袈裟。不得参差。二者欲正袈裟。视左右不得令拂人面。三者起时视地。不得过六尺。四者起出不得使袈裟被地。五者行直视前。不得左右顾视。
复有五事。一者上座说经。不得从下是正。二者设有上座自共诤语。不得从下有所助。三者下座共诤语。若有所白。不得强呵止。四者摩波利来前。有所白使行。上座者即当起。下床坐当言诺。五者不得言上座某次当行。下座某常示为。我前自以作某。
复有五事。一者已白彼去。不得于后说某今日所作为强自用耳。二者不得言我今日欲难某。但欲用某故置之耳。三者和尚阿阇梨有所过当随。若教先去有所取。当如教受语。四者若自共归。不得先归入门。当随后倚右面。若行日中不得蹈师影。五者人欲止留饭者。当报师以去。不得使留止饭。
复有五事。一者设人坚坐留饭不得报师。饭已即当求去。不得坐至冥。二者若至冥归。当如事自说悔过三者不得屏处自誉言。某今日独留我止饭。无所不有。四者不得于人前言。我今日自当还饭。某强留我饭。使我腹中不安隐。五者还且当经行入室思惟念道。不得妄至人室中说世间事。
布萨时入众有五事。一者不得着靼[革*區]入众。二者不得拄锡杖入众。三者不得持入竹扇持白手巾入众。四者不得白履入众。五者不得着屐入众。
复有五事。一者比丘僧会。不得但着结袈裟入行众中。二者不得当讲堂户中观僧。三者不得踞户外听僧语。四者不得住户中大呼留上人。五者设讲堂户已闭。不得排开。急欲入当三弹指。
复有五事。一者已读经戒。不应复作礼。二者当低头从上下至坐。三者不得排夺人处。四者勿道口说外因缘事。五者已安坐。不得语比丘僧。今日会何大早。
复有五事。一者众人议事不得戏语。二者不得妄唾前地。三者不得持手捧膝。四者不得持手捧头睡卧。五者不得大张口欠。
至舍后。有二十五事。一者欲大小便。当行时不得道上为上座作礼。二者亦莫受人礼。三者往时当直低头视地。四者往当三弹指。五者已有人弹指不得逼。六者已止住三弹指乃踞。七者正踞中。八者不得一足前一足却。九者不得令身倚。十者敛衣不得使垂圊中。十一者不得大咽使而赤。十二者当直视前不得顾听。十三者不得唾污四壁。十四者不得低头视圊中。十五者不得视阴。十六者不得以手持阴。十七者不得持草画地作字。十八者不得持草画壁作字。十九者用水不得大费。二十者不得污溅。二十一者用水不得使前手着后手。二十二者用土当三过。二十三者当澡豆。二十四者三过水。二十五者设见水草土。尽当语直日主者。若自手取为善。
不应用水有十事。一者作塔事。二者作比丘僧事。三者大寒。四者行道。五者不与女人共圊。六者欲起经。七者写经。八者作法衣。九者染衣。十者远行应请。是皆不得用水。若有香草得用水。
阴起有十事。五事有罪。五事无罪。一者见色起。二者闻因缘起。三者思念女人端正。四者思念故宿因缘。五者手持起。有罪无罪。一者谓卧膑申。二者常习。三者卧频申。四者体有疮手把近。五者欲行小便逼捉不得阴起无罪从八月十六日至腊月十五日为一时。百二十日属冬。从腊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为一时。百二十日属春。从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为一时。百二十日属夏为长岁尽。从八月十六日至腊月十五日即属冬。作沙门不更夏。虽得钵和兰不得岁。或有十五日得岁者。或十六日得岁者沙门。
萨和多部者。博通敏智导利法化。应着绛袈裟。昙无德部者。奉执重戒断当法律。应着皂袈裟。迦葉维部者。精勤勇决拯护众生。应着木兰袈裟。弥沙塞部。禅思入微究畅玄幽应着青袈裟。摩诃僧部者。勤学众经敷演义理。应着黄袈裟。
昔佛在此时。众被服唯纯直。不衣杂白。自后起比丘罗旬踰。每行分卫辄饥空还。佛知其宿罪。欲视殃福示后世明戒故。众僧分为五部。着五色袈裟。于是遂相承制。直至佛度世后。立号称名举取长。名其被色。诸人集会悉共忍听。今比丘规度四方。诸可瑞应及施余业。众僧时会。皆共和忍。于是同辞专精禁戒。修行平等净护诸学。今者结界。此之言教悉共忍听。与并规度四方。以说禁戒。结精舍界。堪能尔咸共寂然。若能忍便说。不可众僧会。以共专精平等结界。已说禁戒。众僧可之。便默然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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